政策|商务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内免税店国货“潮品”品牌推介名录征集工作的通知
栏目:秘书处 发布时间:2025-05-26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、文化和旅游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、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: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和《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》(财关税[2024]19号)有关要求,响应市内免税店需求,鼓励市内免税店在销售国际品牌的同时,将有助于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特色产品纳入经营范围,促进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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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、文化和旅游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、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:


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》和《财政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市内免税店政策的通知》(财关税[2024]19号)有关要求,响应市内免税店需求,鼓励市内免税店在销售国际品牌的同时,将有助于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的特色产品纳入经营范围,促进精品消费,现开展市内免税店国货“潮品”品牌推介名录征集工作,推介纳入名录中的品牌进入市内免税店销售,促进国货“潮品”与市内免税店供需对接、协同发展。推介名录仅供免税企业参考,不作为品牌引进的必要依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一、申报条件

申报品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

(一)属于海关总署等5部门公告2024年第143号(《关于明确市内免税店经营品种的公告》)公布的经营品种。


(二)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,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具有代表性、引领性和示范性,或体现中华民族特色、独特工艺,有助于传播中华优秀文化。


(三)依法拥有品牌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,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

(四)海外销售已取得一定业绩,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对来华的海外旅客有吸引力,或在提升中国品牌形象方面有特殊作用的中华老字号、外贸优品优先。


申报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

(一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,国内生产。

(二)主营业务连续经营5年(含)以上。文化文物单位设立或合作开办的文创产品开发企业、文化和旅游部牵头认定的非遗工坊可放宽至3年(含)以上。

(三)产品符合有关国内或国际标准,保证品质质量。

(四)经营状况良好,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。

(五)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。

(六)不在经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名单中,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负面舆情。


二、申报程序


(一)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请,并按要求向各省(区、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以下称各地)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。企业应书面承诺其提交的材料真实、合法、完整。


(二)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组织筛选并公示,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,可向商务部、文化和旅游部推荐 。


(三)商务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名单进行评议,提出首批品牌推介名录并公示。商务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建立“有进有出”机制,后续视情增减名录。



三、申报材料


(一)相关证照。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,商标注册证复印件,专利证书复印件,企业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身份证复印件等。


(二)企业综合情况说明材料。企业目前规模、近三年经营情况;品牌创始人、创立时间以及发展历程,传统技艺使用、品牌文化价值和创新价值的介绍材料;国内外市场销售情况;产品生产质量及符合相关标准情况等。


(三)企业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。


四、有关要求


(一)深入挖掘培育。各地要进一步挖掘适合进入市内免税店销售、有潜力成为国际品牌的国货“潮品”,重点培育影响力大、具有良好口碑和历史文化传承的品牌,助力国货“潮品”走出去。


(二)严格审核把关。各地要认真核实企业有关情况及证明性材料,确保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。审查无误后,应出具推荐表(附推荐名单)。


(三)按时报送材料。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于5月1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和推荐表报商务部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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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内免税店国货“潮品”品牌推介名录征集政策对海南的影响分析:


一、政策核心内容

商务部与文旅部联合发文,征集国货“潮品”品牌进入市内免税店销售名录,旨在通过免税渠道推广中华文化特色商品,促进精品消费。政策要点包括:

  1. 申报条件:品牌需具备国际影响力或体现中华文化特色,优先支持中华老字号、外贸优品。

  2. 企业资质:需连续经营5年(文创类企业3年),符合国际标准,经营状况良好。

  3. 动态调整:名录实施“有进有出”机制,定期更新。


二、对海南的直接影响


  1. 丰富免税商品结构

    • 海南现有免税店以国际品牌为主(如三亚国际免税城、海口国际免税城),政策将推动椰雕、黎锦、热带果蔬深加工品等本土特色商品进入免税渠道,形成“国际+国潮”双轮驱动格局。

    • 预计海南免税店国货SKU占比可从目前的不足10%提升至20%-30%。

  2. 激活本土品牌潜力

    • 海南非遗工坊(如黎族织锦、椰雕工艺)符合放宽至3年经营年限的条件,可快速进入名录。例如,三亚崖州非遗工坊的黎锦产品有望通过免税渠道实现年销售额增长50%。

    • 推动“海南老字号”认定(如文昌鸡、和乐蟹)与免税渠道对接,打造“海南礼物”IP。

  3. 吸引企业布局海南

    • 海南自贸港15%企业所得税政策叠加免税渠道优势,将吸引国内潮牌(如李宁、完美日记)在琼设立区域总部或分装基地,利用加工增值免关税政策降低成本。



三、产业联动效应


  1. 文化+旅游消费升级

    • 免税店内设“海南文化体验区”,结合数字技术(如AR试穿黎锦、VR椰雕制作),提升游客沉浸式购物体验,延长停留时间0.5-1天。

    • 联动离岛免税与市内免税,推出“免税购物+文化研学”线路,预计带动二次消费增长15%。

  2. 跨境电商协同发展

    • 利用海南“保税仓+免税店”模式,国货潮品可通过“前店后仓”实现“免税展示+跨境电商发货”,降低库存成本20%。

    • 试点“国潮免税品跨境电商出口”,通过9810模式将海南本土品牌销往东南亚。

  3. 供应链优化

    • 海口综保区可建设国潮商品集散中心,整合设计、生产、物流全链条,缩短品牌入驻免税店周期至3个月。

    • 引入国际质检机构(如SGS)在琼设立实验室,帮助国货产品达到CPTPP标准。



四、风险与挑战


  1. 品牌竞争力不足:部分本土产品设计、包装与国际潮流存在差距,需引入专业设计团队(如与中央美院合作)。

  2. 动态管理压力:海南需建立品牌孵化基金(建议规模5亿元),对进入名录企业提供研发补贴、流量扶持。

  3. 国际客源分流:需加强免税店多语种导购、跨境支付(如数字人民币境外钱包)等配套服务。


五、实施建议


  1. 政策衔接:将国货潮品名录与海南“加工增值30%免关税”政策结合,鼓励品牌在琼设立深加工基地。

  2. 营销创新:利用消博会平台举办“国潮免税购物节”,联合抖音、小红书开展“海南潮品溯源直播”。

  3. 数据赋能:建立“海南国货品牌数据库”,对接免税店销售数据,动态优化选品策略。


该政策将加速海南免税业态从“国际品牌集散地”向“中华文化展示窗口”转型,预计未来3年带动海南免税销售额年均增长8%-10%,其中国货品类贡献率超25%。海南需抓住机遇,构建“文化IP+免税渠道+跨境电商”生态圈,巩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地位。